〔A〕
〔公开〕
宿城管议字〔2024〕19号 签发人:尤文胜
对市人大六届四次会议第201号建议的答复
卢开坤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公共绿地监管和处罚工作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收到您的建议后,我局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批示、多次过问,分管领导专门带领职能处室深入住建和资规部门开展调查研究,并安排人员与你进行沟通,在此基础上认真分析研判,扎实推进工作落实。针对其中的建议,我们采纳了3条、落实了3条,具体情况如下:
1. 关于“组织广泛宣传”的建议。为保护城市绿地、巩固园林绿化建设成果,创造良好的生态生活环境,市住建局多举措开展绿地保护。先后制定了《宿迁市城市绿地保护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宿迁市城市树木迁移砍伐管理的通知》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制度和规定,在条例中将每年4月20日确定为我市城市绿地保护宣传日。2024年,市住建局会同中心城区各区住建局围绕《宿迁市城市绿地保护条例》宣传教育专题活动8场次,各相关单位通过在城市公园绿地、商业广场等地设置宣传条幅、发放宣传材料、现场互动等方式向市民群众宣传《宿迁市城市绿地保护条例》相关内容,累计发放宣传资料近1000余份,咨询群众达300余人次。市城管局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地方性法规“三进三入”
工作部署要求,广泛开展普法主题宣传活动,市、县(区)、乡镇(街道)三级城管部门集中开展了《宿迁市城市绿地保护条例》等地方性法规规章宣传活动,现场向市民群众宣传解读条列内容,发放各类宣传材料6000余份,利用高炮广告、LED显示屏、工地围墙、物业小区宣传栏等动态发布各类法治宣传标语2300余条。同时,对一些典型案例进行曝光,如宿城区城管局对市区豪域花园物业公司擅自砍伐绿化树木罚款31000元案,宿豫区城管局对当事人邹某在宿豫区某小区内,占用小区城市绿地用于堆放装修房屋残余砖块、水泥块,占用面积1平方米罚款500元案。今年以来,居住小区补植复绿面积1.6万平方。通过以上举措,营造人人参与护绿、爱绿的浓厚氛围,减少毁绿违法行为的发生。
2. 关于“加大执法力度”的建议。强化部门联动,实现涉绿案件早办、快办。根据综合执法进小区工作要求,各执法工作站点设置综合执法进小区投诉咨询电话,由社区或小区功能型党支部统筹安排1名人员,专门负责投诉电话、宿迁12345、市民城管通等渠道涉及小区执法管理投诉举报问题的收集汇总、登记受理、吹哨交办、办理反馈等闭环式执法工作,居住小区绿化破坏、侵占等违规行为实现快速发现、快速查处。今年,市城管局以深化“综合执法进小区”为载体,通过采取网络、媒体等方式,向社会公开征集小区治理“十大突出问题”,印发《居住小区环境十大突出问题“微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统筹各方力量,开展小区破坏、侵占绿化等10个问题整治,已查处绿地破坏案件89件,罚款43260元。市住建局进一步落实养护管理责任,持续推进公共绿地精细化管理水平。结合植物生长特点,开展修剪整形、补植、施肥、病虫害防治、绿地内黄土露天整改等专项养护工作,加强考核管理,提升绿化管养工作效果,确保绿地保有率。关于尝试将维护绿化苗木和设施的职责纳入物业服务企业的履职清单,因物业管理服务的内容是由服务企业和业主通过合同约定,现不宜做强制性统一规定。
3. 关于“形成联动机制”的建议。早在2021年5月市城管局就牵头制定了《宿迁市区综合执法进小区实施方案》,明晰城管、公安、住建、市监、消防等5部门执法事项,建立联动融合机制,深入了解群众反映的热点、焦点、难点问题,每月至少开展1次联合执法行动,针对小区内群众关注较多的破绿、占绿等问题,常态化开展联合执法服务行动,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联席会议会办解决,常态化开展各类联勤执法工作。今年以来,进一步加强了部门联动,查处居住小区毁绿40起,发现制止279起,整改1.6万平方米,进一步美化小区环境,提升小区绿化品质。市住建局严格规范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使用性质,临时占用城市绿地审批,按照“应保尽保、应留则留、能移不伐”原则对城市树木实施保护,严格树木伐移等审批管理,明确办理流程,审慎开展审批,切实做好树木移植、砍伐“事前事中事后”监管,保护城市绿色资源。市资规部门紧紧围绕“江苏生态大公园”目标定位,着力做好城市公园绿地保护和特色景观提升。一是坚持规划引领。在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编制了绿地和开敞空间专项规划,中心城区形成“一带两环、四楔多点”的水美公园基底。在详细规划中划定绿线控制范围,同时明确各类地块绿地率指标,为构建完整的绿地系统提供根本保证。二是严把居住区方案审查。将绿地率指标纳入规划条件和土地挂牌合同,在方案审查中作为重点审查要素,引导建设单位形成园林景观设计专篇,报园林部门审查同意后组织实施,提升绿地景观效果。对于房地产开发项目,除因公共利益需要外,申请变更内容涉及降低绿地率的,一律不予批准。同时,各部门之间还加强执法联动,市住建、资规等部门在日常养护管理中,对发现城市绿化损害的违法行为,及时移交城管部门查处。如,资规部门在发现某企业对黄河公园绿化进行破坏,及时函告我局,我局第一时间安排宿城区城管局进行查处并督促企业进行补植。
下一步,市城管局将会同相关职能部门,以物业服务提升年、小区微治理行动以及地方性法规“三进三入”等工作部署要求,持续做好绿化管养,破坏、侵占绿化问题等整治工作,切实维护群众的公共利益。
宿迁市城市管理局
2024年6月25日
联系人:裴闯
联系电话:15951242899
抄 送:市政府办公室 市人大人代联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