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城市管理局

政府信息公开

名称 宿迁市城市管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016180587/2023-00010 分类 信息公开年报   其他    报告
发布机构 市城管局 公开日期 2023-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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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 有效

宿迁市城市管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2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相关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规范政务公开内容,创新政务公开形式,突出政务公开重点,提高政务公开水平,取得了明显效果。宿迁市城市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规定编制本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211日至20221231日。本报告可在“宿迁市人民政府”(http://www.suqian.gov.cn)、宿迁市城市管理局(http://cgj.suqian.gov.cn/、宿迁市档案馆政府信息公开公共查阅场所公布。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宿迁市城市管理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84387582;邮编223800;电子邮箱sq65118@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2在市政府政务公开办的统一指导下,市城管局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单位工作职能,以提升为民服务水平为目标,不断夯实政务公开基础、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效率,较好地完成了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围绕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局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报刊、电视等载体作用,严格落实法定主动公开要求。全年通过门户网站公开发布信息848条;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64条,其中,信息公开制度信息1条,机构职能信息4条,政策法规信息6条,政策解读信息6条,简明问答2条,召开新闻发布会4次,规划计划信息8条,业务信息272条,人事信息3条,财政信息18条,建议提案办理结果信息5条,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141条;通过信用宿迁平台主动公开行政许可信息994条;留言办理75条;征集调查4期,公布调查结果4期。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严格落实相关制度规定,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满足群众个性化合理信息需求。全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件,其中在线申请4件、邮寄申请1件、当面申请1件,对由我起草或者掌握的信息,均在规定时限内依法予以复;不属于我局负责公开的信息,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告知申请人并告知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未收取信息处理费,未出现申请集中或申请人建议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持续完善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对符合条件的及时转为主动公开。不断强化政府信息管理,规范信息审核、发布流程,凡上网对社会公开的信息须经相关单位(处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方予以发布,严格做到登记、报送、审批、发布全过程留痕,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不出现原则性错误,确保公开信息准确可靠。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依托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深化门户网站建设,严格落实主管主办责任,全面提高政务新媒体运营质量。进一步加强单位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平台建设,安排专人开展运营维护工作,在日常管理维护过程中,进一步树立信息公开意识,加大政务信息采集与发布力度

(五)组织体系和监督保障情况

严格对照《条例》规定,加强人员培训,全年分两个批次组织全市综合行政执法系统相关人员开展政务公开及政务新媒体信息宣传工作培训。充分发挥“宿迁市民城管通”APP作用,引导广大市民积极参与监督城市管理工作,全年通过“宿迁市民城管通”APP应用解决群众反映问题共57239件。以考促管,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对机关处室及直属单位年度考评体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3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94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621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1

0

0

0

0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1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他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照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他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

1

0

0

0

0

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3

0

3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政策法规掌握不够。部分处室在处理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事件中政策不清、流程不熟,对政务公开政策理解不深不透。二是政策解读形式单一。解读形式缺乏新意,不能采取视频、长图、H5等方式开展多元化解读三是工作标准有待提升。在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建设上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如政务公开形式仍需不断规范,内容需不断丰富。

2023年,我局将坚持以优质公开为主线,深入探索,不断拓展公开渠道,充分发挥政府信息的服务作用,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中不断总结经验,分析典型案例,提升服务水平;同时加强培训,增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专业技术水平,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标准化建设,全面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我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暂未收费。

                宿迁市城市管理局

                2023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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