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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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市城管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索引号 016180587/2022-00011 分类 信息公开年报   其他    其他
发布机构 市城管局 公开日期 2022-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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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管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1年以来,宿迁城市管理局认真协同做好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以创成市级法治型机关为契机,全面推进城管法治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切实推动城市管理高质量发展,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法治环境和良好的市容秩序保障。2021年,我局被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评为市级法治型机关,并被表彰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优秀单位。“宿迁创新信用管理模式 推动城管变诚管”入选司法部法制创新案例库,“法治引领城市信用监管”参评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综合执法进小区”参评第六届中国法治政府奖项目和市第五届十大法治事件,探索的沿街商铺信用管理连续2年获评省创新项目,市局“免费设计店招标牌”服务项目作为首批“宿迁速办”典型案例在全市复制推广。全系统先后有10宗执法案件获得省厅市执法优秀案例、优秀案卷现将我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措施和成效

一是全力做好法治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全面落实我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部署,202168日,召开专题部署会议,制定和印发重点整改任务、现场核查、访谈提纲、创建台账等材料,梳理工作流程,分解指标任务明确责任单位。重点围绕8大类薄弱环节,查摆问题形成重点整改指标任务清单。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督察清单,形成涉及我局19项指标台账资料和印证材料。大力开展法治建设满意度提升攻坚行动,培育城管法治示范亮点,先后将法治引领城市信用监管申报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将综合执法进小区申报中国法治政府奖项目,积极参与我市第五届十大法治事件评选活动。及时在洪泽湖路、恒力酒店等重要节点的楼体亮化和户外LED电子显示屏进行法治创建宣传。加强单位内部创建宣传力度,先后制作展牌、易拉宝等宣传载体进行广泛宣传,并利用局微信公众号宣传创建倡议,组织签署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倡议书,积极营造关心支持创建的浓厚氛围。

二是充分发挥法治型机关示范引领作用。以创成全市法治型机关为契机,充分发挥引领示范作用,严格落实依法治市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清单,积极采取线上+线下学习方式,组织全局人员深入学习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落实法治建设任务,结合年度法治建设工作,制定《全市城市管理法治建设工作要点》等系列文件制度,明确法治建设工作重点和责任单位,切实增强全系统贯彻执行法治建设工作的行动自觉。积极运用法治思维推动高质量发展,将遵守法依法办事情况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在相同条件下优先推荐提拔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工作人员。

三是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建设组织领导,成立由局领导任组长的法治建设领导小组,扎实推进法治型机关创建等工作。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常态化进行学法,领导班子成员定期集中学习新颁布、新修订和常用的法律法规规章。已先后集体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新的行政处罚法、宿迁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条例、宿迁市农贸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同时,将依法履职纳入年度考核内容,将尊法学法、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作为重要考核内容进行安排部署,在高质量考核中单独设立依法履职考核并占3分。考核结果作为任免奖惩重要依据。

四是持续做好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建设。积极通过立法制规方式破解难题,先后启动城市公厕政府规章调研和建筑垃圾、垃圾分类2个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参与我市城市管线管理的地方性法规的起草工作。在推进过程中,全面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将征求意见稿提前30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邀请业内专家和法律界人士参与专家论证。围绕物业管理、骆马湖水环境、酒产区地下水保护、排水管理等事项,提出40条立法意见和建议,并加强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梳理制定的7个规范性文件实施情况,将机动车管理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完成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范文件的后评估工作。积极将城市公厕管理申报明年政府规章制定项目,将城市照明管理申报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项目。

五是扎实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合新的行政处罚法,修订完善了局案审会工作规则,完成局法律顾问选聘工作,新增公职律师1名。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等专业人员作用,认真开展重大执法决定、合同的法制审核,强化重大复杂案件的集体会审,已召开10次案审会,对27件执法案件进行集体研判。推进柔性执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起草和制定城市管理领域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积极运用执法建议书、信用约谈、执法提醒等措施,提升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质效。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围绕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薄弱环节,制定了亮证执法制度、执法案卷评查制度、执法案件主办人负责制度、案件审核制度。依法公开执法主体、执法人员信息、权力清单、执法程序、救济渠道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全面落实省厅裁量基准,形成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清单和音像记录清单。

六是深入开展基层城管规范化建设。持续开展“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先后启动岗位练兵、案卷集中评查、法律知识竞赛等活动,进一步提升城管队伍形象。针对基层城管存在的突出问题,持续开展全市基层城管规范化建设专项行动,先后开展5次现场检查和3次现场问题核实,加大对典型案例的通报力度,对部分基层协管人员违规行为进行纠正和督促整改。20219月份,根据部、省规范执法行为通知精神,及时部署全市城管执法专项活动,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全面排查协管人员着装、教育培训、日常管理事项,组织签订诚信执法信用承诺书。

七是持续开展法制学习和培训活动。切实将法律法规学习摆在突出位置,制定年度法制培训和学习计划,先后组织行政执法、新的行政处罚法、机动车停车场管理条例等系列培训活动,举办全市城管系统队伍能力素质提升专题培训班。分别于528日、729日、1022日,分层级对支队执法人员、全市执法骨干、城管法制人员开展专题培训活动,对修订的亮点和执法注意事项进行系统培训。820日,将新的处罚法培训纳入局第16次中心组学习内容,邀请局法律顾问进行专题讲解。1024日,联合住建部门举办行政执法培训班,不断提升队伍能力素质。组织全局执法人员参加执法证换证考试和宪法宣誓活动。同时,全面开展以案释法工作。通过局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开设规范化建设专栏,对违章建筑的相对人认定、举报人权益、执法程序合法等进行以案说法,并对违法建设、强制拆除、行政赔偿等典型案例进行全市通报和宣传。

八是积极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结合年度“放管服”重点任务,积极推进“宿迁速办”“信用承诺+容缺受理”“一件事”改革和审管联动等工作,试行“即办”“代办”“智办”三张清单。联合行政审批、市市场监管、卫健等部门,认真做好“我要开房屋中介”、“我要开饭店”、“我要开宾馆”3个事项的集成服务工作,有效提升行政服务办事效率。出台《宿迁市店招标牌代办帮办制度工作导则》,市局“免费设计店招标牌”服务项目作为首批“宿迁速办”典型案例在全市复制推广。积极推行行政审批领域信用承诺制度,在城管审批事项中实施“信用承诺+容缺受理”,对信用程度较高、主体资料具备但附属材料欠缺的申请人实行容缺受理和开辟“绿色通道”。组织签订各类信用承诺书80份,许可事项承诺时限比法定时限提升50%

二、存在不足和原因

一是执法三项制度有待进一步落实执法亮证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等制度实施不够全面。行政执法案卷整体质量还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是依法行政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执法队伍专业化、规范化、信息化能力相对不足,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水平不高,多元联动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尚未形成。

三是严格文明执法有待进一步推进。基层城管特别是协管人员的规范文明执法水平相对较低,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人员文明化的仍需要持之以恒。

四是城管执法系统有待进一步健全。城管智慧执法系统未能全面运行,执法程序网上流转和执法决定未能实时推送,执法投入、执法密度、执法强度、社会响应能力等统计分析功能、多维度评价功能仍然不健全。

深化改革力度有待进一步增强。“放管服”改革工作范围较广,与其他部门相比,我局相关业务范围相对单一,自主创新空间不大。城市管理领域“放管服”改革工作创新力度不够,自主创新能力相对不足,审管联动、市区联动等协同共管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

三、下步打算

下一步,将立足法治政府建设,全面贯彻落实创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工作部署,扎实提升城管执法规范化、法治化、专业化水平,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持续深化城管法治化建设。以推进城管法治建设为统领,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责任人职责,强化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持续放大法治型机关引领功效,持续聚焦城市管理立法制规和制度化设计,积极做好城市公厕管理政府规章和相关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程序。

二是持续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围绕“规范化、专业化、标准化”工作目标,结合省住建厅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反馈问题,积极谋划、调研摸底,全面排查存在问题,明确标准规范,部署启动全市城管系统行政执法示范创建活动,重点打造一批行政执法示范单位,以创建促提升,以示范带发展,引导和带动全市城管系统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不断展示城管执法良好形象。

三是持续强化队伍专业化建设。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切实强短板补弱项,严把重大案件质量关,坚持重大案件集体会审,推动从严从实落实亮证执法制度、执法全过程音像记录、执法信息公示等要求。进一步规范执法办案程序,细化量化办案程序、自由裁量等工作。围绕执法难点痛点,分层级分类型地开展执法业务培训,重点组织执法骨干集中培训法律法规和执法业务,切实提升执法办案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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