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4〕1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工作的通知》(苏政传发〔2014〕203号)等要求,现向社会公布市城管局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
一、概述
为使信息公开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我局着眼于建立长效机制,使信息公开成为一种自觉的意识和行为。2014年,我局按照不断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扩大公开范围,全年共公开政府信息4800余条,有效地提高了城市管理工作透明度,为市民群众了解城管、理解城管、监督城管工作提供了更多便利。
为方便公众,我局开设了84387581咨询热线,并在厅门户网站上设立了“局长信箱”、“交流平台”、“常见问题解答”等互动栏目。2014年,共接听公众咨询与投诉电话10653个,已回复、办理10612个,处理率达99.6%;收到网民留言、网上投诉3193条,全部按规定要求办理回复到位,回复率100%。
为提高城市管理工作透明度,更好地服务市民群众,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网上政府信息公开上传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专门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从政府信息公开原则、内容及责任分工、公开形式、工作人员职责、工作要求、考核与奖惩等6个方面,进一步规范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我局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程序与公文运转程序、信息发布程序结合起来,在制作政府信息时,就明确该信息是否应该公开,以及公开的方式。每一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均由承办单位先行提出具体意见,经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再报局主要领导审批后发布。同时建立政府信息发布登记制度。凡上网发布的政府信息均经严格审查登记,严防涉密资料上网。
2014年,我局先后召开3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4次组织局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江苏省公务员保密知识读本》、《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网上政府信息公开上传工作的通知》,和《宿迁市城市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强化全体人员的保密意识,提高业务水平。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未出现一起违规发布及泄密事件。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
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2014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868条,其中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102条、宿迁城管网公开1796条、市权力阳光网公开2414条,全文电子化达100%,并且为公众提供了完善的查询功能。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动态信息4342条,占公开总数的89.2%;政策法规70条,占1.4%,每一条信息都通过严格审核把关后发布,无涉及国家秘密信息。
(二)重点领域公开方面
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迁市市区部分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的通知》(宿政办发〔2014〕78号)文件要求,我局成立了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文件要求,及时制定我局具体实施办法,出台了《宿迁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宿迁市城市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宿城管发〔2014〕29号),并对暂行办法的第二条第(二)项;“我市市区范围内适用一般程序或虽适用简易程序但社会影响较大的下列行政处罚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外,其信息应当主动予以公开:(二)因擅自占用道路摆摊设点、车辆擅自占用人行道、乱倒垃圾、渣土污染、违反规划造成较大影响,情节严重的行政处罚案件。”等内容进行了细化,明确了我局局属单位和处室的责任,细化了行政处罚案件的办理流程、操作规范。
对符合“擅自占用城市道路严重影响通行、无证清运渣土被处罚1万元以上、暴力抗法、擅自设置户外广告、无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进行强制执行程序”等10类一般程序案件在宿迁城管网等媒体上进行了公开,目前,我局已经依法公开105个一般程序案件,对宿迁市军瑞拆除工程有限公司、刘巨江、陆志广、杨绪侠等105起行政处罚案件进行了依法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方面
2014年,无公民、法人向我局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四)不予公开方面
2014年,我局未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有16件,主要为向上级机关请示类信息。
(五)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方面
2014年,我局未发生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行政诉讼案件。
(六)收费及减免方面。
201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没有收取费用。
三、政策措施及热点舆情解读回应情况
2014年,针对我市启动公共自行车运行系统中产生的疑问,我局与市委宣传部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在网上发布公共自行车专题政策解读,并通过报刊、电视、网络进行政策公开;针对小广告整治中出现的疑问,我局先后在宿迁日报、宿迁晚报,以及宿迁电视台等媒体进行公告。我局先后参加“我的城市我的家”、“创卫,不仅仅是为了卫生”、“让更多百姓享受电视精彩”等8次政府网站在线访谈,其中局主要领导参加7次。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201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工作要求、公众需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2015年,我局将进一步加强领导,创新举措,注重落实,大力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提升公开工作服务水平。改进工作方式,加强与公众沟通,引导社会公众正确行使申请权和救济权,依法依规满足人民群众的信息需求。
2、快速及时公开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认真响应群众诉求,正确引导社会舆情,更好地发挥信息公开对建设法治政府、服务政府、廉洁政府的促进作用。
3、开展政府信息业务培训。对我局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进行定期不定期培训,着力提高业务水平,组织集中培训,着重从基础业务、工作技巧等方面进行培训,切实提升其业务能力和水平。
附表: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2014年度)
附表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4年)
填报单位(盖章):
统 计 指 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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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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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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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动公开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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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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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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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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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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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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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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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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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
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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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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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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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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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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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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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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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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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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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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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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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公开行政审批信息数
|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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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4
|
(二)公开行政处罚信息数
|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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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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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开本部门财政信息数
|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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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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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回应解读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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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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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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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2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1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8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7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1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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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依申请公开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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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
五、行政复议数量
|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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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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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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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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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维持具有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七、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八、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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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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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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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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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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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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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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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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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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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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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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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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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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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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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负责人: 刘 江 审核人:王春柏 填报人:许保康
联系电话:84387582 填报日期:2015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