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四部门详解延迟退休办法(五)
- 发布日期:
2024-11-20 -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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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首次从法律层面对保障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提出要求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李忠13日在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专题新闻发布会上说,对于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首次从法律层面对保障其基本权益提出要求。办法规定,用人单位招用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应当保障劳动者获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工伤保障等基本权益。这填补了现行劳动法律法规的空白。
强化对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李忠13日在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专题新闻发布会上说,对于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强化权益保障要求。办法规定,国家加强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我们将持续推动维护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有关政策举措的落实,积极推行相关指引和指南,加强用工指导,畅通维权服务。
对大龄失业人员明确失业保险、养老保险相关政策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李忠13日在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专题新闻发布会上说,对于大龄失业人员,明确失业保险、养老保险相关政策。办法规定,对领取失业保险金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年限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在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期间,由失业保险基金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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