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城市管理局关于2024-2026年度招标代理比选的补充公告
- 发布日期:
2024-03-08 -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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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意向招标代理机构:
我单位于2024年2月29日发布的《宿迁市城市管理局2024-2026年度招标代理比选公告》,期间有代理机构对比选招标代理机构入围数量及评分标准向我单位提出了质疑。按照实事求是、公平公开原则,根据有关规定,现就我单位公开比选招标代理机构事宜补充公告如下:
1.对比选入围数量进行调整,由“比选5家招标代理公司入围”调整为“比选8家招标代理公司入围”。
2.对评分标准-项目经验分值进行调整,由“2022年1月1日以来响应人代理的宿迁地区政府采购100万元以上代理招标业绩每有1项得2分,最高得30分”调整为“2022年1月1日以来响应人代理的宿迁地区政府采购100万元以上代理招标业绩每有1项得3分,最高得30分”。
3.对评分标准-项目管理措施评分细则进行更正,由“项目考核、管理制度完善、可操作性强得14-8分,项目考核、管理制度一般、可操作性一般得7-4分,项目考核、管理制度简单、无可操作性得3-0分”,更正为”项目考核、管理制度完善、可操作性强得16-10分,项目考核、管理制度一般、可操作性一般得8-5分,项目考核、管理制度简单、无可操作性得4-0分"。
其他事项不变,特此公告。
2024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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