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人事教育处)。负责拟定全年工作计划、各项工作制度和管理制度,起草有关文件报告;组织机关岗位责任制目标考核;承办文秘、会务、接待、档案、信访、提案议案办理、保密保卫、政务公开、纪检和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负责检查指导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编制年度财务计划,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财务管理、专项资金管理、固定资产管理、处罚票据管理;负责财务审计工作;负责本系统的党组织建设、意识形态、理论学习、宣传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指导、协调本系统工、青、妇工作;负责城管系统宣传工作;负责局党组决议落实督办工作。
负责局管干部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负责本系统的教育培训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劳资工作;承办工作人员的流动调配、职称评聘、考核奖惩及人事档案管理等相关事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统战工作和出国人员政审工作;负责老干部、退休人员服务工作。
负责人:张书民
联系电话:0527-84387582
(二)市容管理处。组织实施国家、省有关市容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对全市市容管理现状、存在问题的定期分析、研究;拟订城市容貌标准和城市容貌管理规划;组织全市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和检查考核工作;指导、监督各区市容管理责任区管理责任制的落实。负责市区大型固定性户外广告、公共场地及道路红线内设置的非固定公用设施、停车场、宣传栏、临时宣传点等广告管理工作;负责对各种违反道路容貌(乱摆乱放等)、主次干道建(构)筑物容貌(乱安乱装等)行为的督查工作;负责对市区水面容貌进行检查和管理。负责停车管理、城市公共自行车管理工作。参与与市容有关的建设项目的审核。负责城市亮化管理工作,负责沿街建筑的亮化设计审查,对城区各单位的亮化工作进行检查指导。
负责人:王德鹏
联系电话:0527-84387493
(三)环境卫生管理处。依法制定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负责指导、协调、监督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对市区环境卫生工作进行综合管理和检查监督;负责拟定全市环境卫生工作方案、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加强环境卫生的行业管理;参与与环境卫生有关的建设项目的审核;负责拟订环境卫生设施建设专业规划和分期实施计划;负责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生活垃圾、餐厨垃圾的专项管理。检查指导各县(区)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各类建设活动。
负责人:左晓莉
联系电话:0527-84387516
(四)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处)。负责审核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规范性文件;负责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审查、业务考核、执法证件管理相关工作;负责全市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负责综合行政执法保障工作;负责城市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咨询解释;承办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案件的统计上报工作;承办局机关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的应诉和答辩工作;负责行政处罚案件审查和组织行政处罚听证。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市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全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活动;负责调度市区城管执法力量开展专项执法工作;负责监督管理综合执法队伍的执法情况;负责对执法队伍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督查考核;负责城市管理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负责行政审批相关工作。
负责人:唐苏楠
联系电话:0527-843879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