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城市管理局

政府信息公开

名称 市城管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索引号 016180587/2016-00050 分类 信息公开年报   其他    其他
发布机构 市城管局 公开日期 2016-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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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管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52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46号)和《省政府关于做好全国和省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苏政办发﹝2014105号)等要求,现向社会公布宿迁市城管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1511日至20151231日。本报告通过宿迁城管网公布。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宿迁市城管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527-84387581;邮政编码:223800;电子邮箱:sq65118@163.com)。

一、概述

2015年,我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不断加大创新力度,优化工作流程,拓宽工作渠道,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年共公开政府信息4000余条,有效地提高了城市管理工作透明度,为市民群众了解城管、理解城管、监督城管工作提供了便利。

(一)健全规章制度,规范公开流程。2015年,我局优化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报送制度,明确了报送方式、时限和途径;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程序与公文运转程序、信息发布程序相结合,在文件制发审签单上标明“能否公开及公开方式”; 优化了公开指南,细化公开范围和目录,进一步方便了公众查询、获取信息。同时,认真执行政府信息发布登记制度,凡上网发布的政府信息均经严格审查登记,做到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严防涉密资料上网。

(二)开展教育培训,提高公开水平。2015年,我局先后召开4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组织局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江苏省公务员保密知识读本》、《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网上政府信息公开上传工作的通知》和《宿迁市城市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等,增强保密意识,提高业务水平。

(三)转变服务方式,拓宽公开渠道。在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公告栏、电视、报纸等方式的基础上,我局不断地丰富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政务微博等新媒体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做好0527-84387581咨询投诉热线接听工作,坚持每天24小时有人在线接听。维护门户网站上“局长信箱”、“交流平台”、“常见问题解答”等互动栏目,设置信息公告栏20个,接待场所和公开查阅点28个。2015年,共接听群众咨询投诉电话384个,回复、办理384个,收到网上咨询投诉471条,全部按要求办理回复。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15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261条,其中政府网站公开1905条、政务微博1863条、微信公众号373条,其他途径120条,为公众提供了完善的查询功能。

(二)重点领域公开方面

1.行政处罚案件信息。2015年,我局严格对照《宿迁市城市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宿城管发〔201429号)要求,对暂行办法的第二条第(二)项;“我市市区范围内适用一般程序或虽适用简易程序但社会影响较大的下列行政处罚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外,其信息应当主动予以公开:(二)因擅自占用道路摆摊设点、车辆擅自占用人行道、乱倒垃圾、渣土污染、违反规划造成较大影响,情节严重的行政处罚案件”等内容进行了严格落实。对符合“擅自占用城市道路严重影响通行、无证清运渣土被处罚1万元以上、暴力抗法、擅自设置户外广告、无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进行强制执行程序”等一般程序案件在宿迁城管网等媒体上进行公开。2015年,对宿迁永圣五金有限公司等11个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进行了依法公开。

2.财政资金信息。我局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公开了2014年度部门决算和2015年度部门预算。

(三)依申请公开工作方面

2015年,无公民、法人向我局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四)不予公开方面

2015年,我局未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有18件,主要为向上级机关请示类信息。

(五)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方面

2015年,我局未发生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行政诉讼案件。

(六)收费及减免方面

201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没有收取费用。

三、政策措施及热点舆情解读回应情况

2015年,为弘扬环卫工人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精神,倡导市民共同建设、呵护城市环境,组织开展了“舜诺杯”“十大最美环卫工人”评选活动,并召开新闻发布会。经过多方讨论和完善,《宿迁市市区广场舞活动管理暂行办法》正式出台,我局就该办法进行解读。针对我市启动公共自行车运行系统中产生的疑问,我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公共自行车专题政策解读,并通过报刊、电视、网络进行政策公开;针对城市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我局先后在宿迁日报、宿迁晚报,以及宿迁电视台等媒体进行公告。同时,我局先后参加“车多了,咋停?”、“拒绝十面霾伏、大家一起行动”、“人车路、文明行”、“交通梦、幸福路”等6次政府网站在线访谈,其中局主要领导参加2次。

四、人大议案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

2015年,在议案提案的办理工作中,我局坚持问题导向,切实做到了从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和关系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出发,认真倾听代表、委员和群众的呼声,着力在解决问题、促进发展上下功夫。全年,我局主办人大代表建议7件、政协委员提案6件,主要涉及市容秩序、城乡环境、户外广告、路灯照明、城管执法等方面问题,均已通过宿迁城管网等途径上进行了公开。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2015年,虽然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上级要求、公众需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主动公开意识还需要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的便民性、时效性和实用性还需要提高;工作机制还需要进一步健全。下一步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明确要求,增强工作效率。切实考虑群众诉求,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提高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为群众了解相关政府信息搭建一条快速通道。

2.组织培训,增强工作技巧。组织我局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着重从基础业务、工作技巧等方面进行培训,着力提高工作水平。

3.健全机制,增强工作常态。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建立工作导则,完善工作流程,落实工作责任,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重要工作落到实处。


附件1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51-12月)

填报单位(盖章):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4261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63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81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3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1902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1863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373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120

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一)公开行政审批信息数

693

(二)公开行政处罚信息数

1126

(三)公开本部门财政信息数

50

三、回应解读情况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2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2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1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6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

2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2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四、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

1﹒当面申请数

2﹒传真申请数

3﹒网络申请数

4﹒信函申请数

(二)申请办结数

1﹒按时办结数

2﹒延期办结数

(三)申请答复数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2﹒同意公开答复数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涉及商业秘密

涉及个人隐私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五、行政复议数量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二)被依法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六、行政诉讼数量

(一)维持具有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二)被依法纠错数

(三)其他情形数

七、举报投诉数量

八、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九、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28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17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2﹒兼职人员数

17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5.8

十、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2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2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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